首页 > 相关新闻
47万股被偷偷违规抛售 新华制药遭遇糊涂账

47万股被偷偷违规抛售 新华制药遭遇糊涂账

作为新华制药原来的法人股东,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将原本违背股改承诺转让出去的47万股在二级市场偷偷抛空,时近半年有余,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连续发函,新华制药方如梦初醒。 

    1月11日,新华制药发布“关于公司大股东持股变动情况说明”的公告称,公司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函件之前,对公司大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集团)与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曾经签署过股权转让协议,以及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已经违规偷偷抛售股权等事宜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悉。  
  
    据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新华制药1993年定向募集发行时的法人股东,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共持有新华制药47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11%)。2007年2月27日,在有关行政机关的督导要求下,持有新华制药35.7%股权的新华集团与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新华集团拟以每股1.5元的价格受让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持有的新华制药47万股股份。 

    据悉,由于在签署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时,新华制药实施股改尚未达到一年时间,因而违反了新华制药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持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一年后方可转让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规定和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在股改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股权受让协议签署后,新华集团既未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也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披露、要约收购义务,更没有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有分析人士指出,或许正因为新华集团没有即时披露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为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违规偷偷抛售新华制药股份提供了机会。 

    调查表明,在2007年6月4日至12月6日期间,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抛空了上述47万股新华制药股份。而在长达半年多时间的多次抛售中,担当新华制药股改保荐机构的海通证券也被蒙在鼓里。据海通证券有关人士说明,由于新华集团未能按照《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协议》的约定,将受让股权事宜及时通知海通证券,导致海通证券未能核查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事项,根本不知道新华制药股东之间发生的这种股权易手变化。使得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在违背股改承诺的前提下,将原本已经协议转让出去的47万股新华制药解禁股在二级市场进行了抛售。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偷偷抛售新华制药47万股A股之时,正值市场热炒参股太平洋保险相关个股的售中时段。去年12月,受太平洋保险将于近期发行消息的刺激,参股太平洋保险个股连续冲击涨停,而作为同样持有太平洋保险股权的新华制药,被多家分析机构提示推荐,其股价最高曾触摸9元。 

    当时有人估算,新华制药持有500万股太平洋保险股份,投资成本仅1元多,在太平洋保险顺利登录A股市场的情况下,以当时已经上市的两只保险股的股价超过50元来看,业内纷纷预期太平洋保险上市后也有望获得一个较高的溢价,而新华制药所持有的500万股太平洋保险股份照此估算有望带来上亿元的增值。 

    或许相较于1.5元的转让价格而言,已经摸高近9元的二级市场股价更令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动心,使其“利令智昏”地选择违反股改承诺,偷偷将已经与新华集团签署了转让协议的47万股抛售,以赚取更大的利润。 

    新华制药在其于1月11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相关方查询,了解到新华集团和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签署受让公司47万股股权协议,并不以增持股份为目的,而是根据有关行政机关督导要求且在把握相关政策不清的情况下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