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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首个医院管理评估标准

上海出台首个医院管理评估标准

今后,申城医院抓质量管理,不再“跟着感觉走”,或搞“一阵风”式突击了。根据市卫生局昨天下发的《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2007版)》,医疗机构推进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有了统一的参照“蓝本”和长效工作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还将据《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全市医院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公立医院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管理水平,不但涉及自身信誉、病家幸福,也是卫生资源合理应用的保障。但长期来,由于缺少一个统一的科学指标体系,行政部门的监管易流于形式主义,医疗机构自身的改进自律也缺乏权威标准。经过两年多调研,本市以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估指南(试行)》为基础,引进JCI(美国医院评审联合委员会国际部标准)和ISO9000等的管理理念,结合上海医疗行业实际,委托上海市医学会专家,并经过华山医院、仁济医院、普陀区中心医院、公利医院等4家单位试点,数次易稿,终于制定出台了上海首个医院《评估标准》。

  据了解,《评估标准》包括380项指标,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共2000分。指标分成三个层次:必备标准,指医院参加评估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旦有诸如完全责任一级甲等事故、组织化的乱收费或严重的不合理用药检查等行为,就“一票否决”不予评估,患者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5%也在其列;核心标准,指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密切相关的指标,如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完备性,以及价格公示查询透明等,占分值900分;其他为普通标准,从组织结构、信息管理到员工权益保障,几乎涵盖了医院管理的所有方面。从2005年起试行《评估标准》的普陀区中心医院院长范忠泽说,过去抓管理往往靠老经验、跟着感觉走,这个理性化的标准体系明确了对照目标、改进方向和提高路径,两年多实践证明,不但质量稳步提高,而且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更大了。

  《标准》在评估方法设计上,也体现了科学和透明。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将只进行必要抽查,对所辖医院的考评主要委托专业机构、医学会等第三方组织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同时充分发挥各综合医院的积极性,自我对照“蓝本”加以整改,结合全市已经组建的35个质量控制中心,实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