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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下 药企药商难了

2020年的中国医药市场对所有制药企业来说,走老路的日子难过,原因不必细说。走新路看来是唯一选择,不过怎么走尚有许多蒙昧。
 
  君不见:一些紧赶慢赶过评二甲双胍的光脚者,刚出山就撞冰山,盈利有太多变数。本文,笔者受一些研究数据及观点启发,谈谈制药企业适应集采政策,宜速做什么?
 
  “受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影响,“没产品可做”已经成为2020年不少医药代理商的话题。独家剂型化学药、较高质量层次化学仿制药、辅助用药、独家中药注射剂均处于未来的集采“围猎”范围之内。产品线较单一的国内厂家急需要引进产品来补充现有的产品线。一时间,全行业都在招BD,关注做产品引进。BD用人荒、项目交易额创新高。研发为导向的企业不一定能够透彻理解政策和市场,营销为导向的企业希望研发资金的投入不要太大。涉及仿制药业务,中小规模企业纷纷想避开国内巨头的产品线。“
 
  一、制药企业适应集采政策要动起来
 
  笔者所指的抓紧起来行动,迫于战略购买者所处的绝对强势地位,是要谋求在弱势环境下一些志同道合的制药企业积极求生,以丰富、务实的合作方式创新产品、营销,以透明、开放的立场欢迎所有相关部门临检、飞检。
 
  从战略层面看,这种从行业、企业出发的作为方式有四个特征:
 
  一是与传统以来受人诟病的苟且套利是两码事;二是由相关参与者在生死存亡关头形成务实有效的禀赋合作;三是不必形成统一的、泛泛的、形式上的任何同盟;四是着重强调研发、生产、商业这三个环节之间的两两合作。从战术层面看,这种关系并非自然形成,需要像集采政策一样由胆识家推动。
 
  二、谁来倡导制药企业纷纷行动变化
 
  一是从集采政策获益颇丰的国内仿制药巨头。要知道,今天的集采政策好比当年修建高铁伊始,作为关系十四亿国民的又一史诗工程,将来不仅市县通,还要乡村通。国内仿制药巨头坐在开工仪式的第一节车厢,理论上都要轱辘到大厦建成的最后一公里,这既是对政策庄严承诺的必要任务,也是市场、用户瞩目的可行业务。万一产品管线缺少了,就要去市场上淘宝老药翻新(过一致性评价或改良新药),万一研发效率不好了,请中小企业帮忙并不丢人。
 
  二是在集采政策下利润套路土崩瓦解的企业。要知道,烧火棍子一头热,总是失衡的。就像药品集采政策,战略购买者手握着买家大权,不服从它制定的竞争性谈判、招采规则,实在是不行啊。但风光无两和风光不再的制药企业之间,就不适用那一套话语体系了。大家都是做药的,彼此的优劣势和价值长短谁比谁不清楚?谈的赢就继续谈,谈不赢或许还有更好的合作对象在等待、待挖掘。我们建议暂时失势的制药企业不要气馁,在认准了的方向上追。
 
  三是曾经在此领域重权在握的发展改革部门。别看集采政策今天火急火燎、蒸蒸日上,但战略购买者继续牛的基础还在于产业发展顺遂,在于旧产能成功过渡到新产品。药品研发、生产、商业环节之间、得势与失势企业之间、失势与失势企业之间固然有市场的一套自由合作的触发机制,业界还企盼发改部门能在三医联动政策环境下帮企业指几条明路,如果能配套些资金更好。
 
  四是看清国际风云变幻大势的国家主权基金。要知道,2013年起,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2020年上半年我国工业经济占GDP只有33%。美国人口、财政实力最强的加州已通过立法,州政府将与产业界合作生产和分销仿制药。基于我国原料药、仿制药产能大而不强,集采政策也可看作结构调整的指挥棒,而投资部门可考虑出台更加符合制药、医药商业的产业改造机会。
 
  三、国际合作是机会也是风险和挑战
 
  “当此关头,基石药业官宣与辉瑞达成近5亿的战略合作,大致包括:辉瑞对基石药业进行2亿美元股权投资;辉瑞获得PD-L1抗体舒格利单抗在中国大陆独家商业化权利,基石药业有权获得近3亿美元的里程碑付款及额外的分级特许权使用费;双方共同选择已经过概念验证的肿瘤产品在大中华地区联合开发,这些产品可能来自辉瑞或从第三方引进。PS:辉瑞与默克开发的PD-L1未在中国上市,无直接竞争;基石药业临近商业化阶段的数款精准治疗药物,将由自建的“比较精干的团队推动商业化”。“
 
  凡事看具体,从目前观察,国际合作主要包括:一是购买跨国药企产品的商业化权利,二是将自己产品的商业化权利卖给跨国药企;三是在研发环节开展彼此合作。我们认为这三种方式对国内企业的利弊风险排序是:弊端逐渐下降、好处逐渐上升。不一定都是很高大上的。
 
  以第一种合作方式:即购买跨国药企产品的商业化权利。除一些确实在国内没有营销网络的跨国药企以外,跨国药企为什么不自己主导在国内组织销售该产品呢?恐怕原因包括:一是国际比价的关系,跨国药企不愿意被国内或国际的战略者盯上;二是带金销售的假设,万一出现问题,跨国药企可保商誉稳固、责任有限;三是产品没落的背景,在剥离前再试试机会罢。
 
  以第二种合作方式:即自己产品的商业化权利卖给跨国药企。我们认为:是利是弊,主要还看国内企业的发展阶段、实力及战略。以基石药业为例,它与辉瑞或其他有产品商业化能力的同行合作属于刚需。但假如国内企业将主要产品、王牌产品都倒给跨国药企的话,就可能缺少对政策的敏感度、丧失对市场的把控权。
 
  以第三种合作方式:即在研发环节开展彼此合作。这就是说,国内众多制药企业研发部门、人员不光可以为包括国内仿制药巨头在内的较大企业承担分工,还能在全球制药研发产业链里入门学艺。这并非很难理解。毕竟基石药业、百济神州有创新药人才的话,自己还有改良药、过评药人才,将来也可以从市场找到合适的团队和人才。看破死亡的方法包括想到重生。
 
  以上三种合作方式,是众多国内制药企业的最后一条路,也是很多企业以目前身价实力一时无法触及的道路。但就算如此,想一想、望一望也有裨益。通过盘算,我们了解:无论怎样,做药的企业必须重视药品临床疗效,必须与合理用药的政策与市场相向而行。我们相信:在集采落标者中,有希望的业务改造者、创造者会出现,不是谁的名头响,不是大鱼吃定小鱼。
 
  四、盘算制药企业与医药商业的重合
 
  先来说一下医药商业的发力点。仍以基石药业和辉瑞的战略合作举例,其实有实力、有想法的医药商业蛮可以过来同辉瑞搏一搏、抢一抢的。即便抢不到这一款PD-L1,还可以谈其他企业、产品的商业化权利、里程碑付款等。
 
  医药商业只需要注意:一是依法合规;二是创新疗效;三是提高可及。我们总认为:在国内,医药商业比最懂营销导向的制药企业还要在行一些。
 
  政策大方向是一票制、两票制。医药商业想到投入研发、生产,制药企业想到挖好用、高效的商业化团队。但彼此确实有许多气质、信任上的鸿沟。而契约、法律、政策可以及时帮忙解决。一方面,制药企业对任何产品要有降价周期的风险管理概念,要严格控制营销环节的成本与利润;一方面,医药商业有志于发展供应者战略,而非战略供应者,政策未尝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