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声音责任”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称,目前中医药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包括因为控费使得部分重要产品难以进入医院销售,中医药评价体系迟迟未出台,以及中医药“西化”使得中医药研发陷入困境……
近年来,党和国家从法律法规上给中医药事业保驾护航,从战略规划高度给予中医药事业关怀和期望,已经形成了“一法一纲二规划”的相对完善的体系。中医药事业有了法规制度的保障,有了宏伟的规划蓝图,理应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健康发展阶段。但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中医药在医疗医药卫生改革、在百姓看病就医选择等方面却受到诸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整个产业链包括种植、加工、制造、准入、临床使用等方面都呈现了不同程度的危机。
胡季强认为,这些困难和危机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中药在临床治疗领域的地位下降,中药行业遭遇断崖式下跌。具体情况为,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无可厚非,但如何控费、医疗机构往往取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动辄在中药上下刀。中成药在进院、临床使用、药占比考核中受到诸多限制,如有的医院在备案采购药品目录中明确规定“中药制剂不予受理”,许多医院明确要求医生限制使用中药。多地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将中成药特别是中药注射剂作为“辅助用药”加以“重点监控”,导致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使用金额和占比均大幅下降。
据昆泰艾美仕的公开数据,2017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中药处方值下降了7%,而同期进口及外资企业的药品却上升了9%;中康资讯的公开数据显示,在等级医院(二级以上),中成药占比从2014年的19.1%下降到了2018年的16.8%;工信部数据显示,2017、2018两年时间中成药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下跌高达37.7%,中成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医药工业占比也逐年下滑,比重从2013年的23.63%下滑到2017年的19.23%,2018年1-9月已下降到18%,这与《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在2020年中药产业占医药行业产业的比重达到30%”的目标越来越远。
胡季强认为,其次,中药评价体系、注册审评制度不符合中医药理论体系,成为中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羁绊。《中医药法》中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但是,《中医药法》颁布两年来,业界期盼的相关的评价体系未及时出台,而且随着我国的药品审评制度逐渐向国际标准并轨,与中医药理论和发展规律渐行渐远,审评标准的“西化”把中药新药上市和创新挡在门外,中医药的研发陷入困境。
根据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药品审评报告,2012年至2017年,批准上市的中药分别为37、27、11、61、2、2个,而同期批准上市的化药(含生物药)分别是588、389、486、290、204、492个,六年批准上市化药(生物药)数量为2449个,而同期批准上市的中药仅为140个,占批准总数的5.4%,其中中药新药仅有57个,不仅数量占比极低,而且呈持续递减趋势。2018年批准新药50个,仅有一个中药(六类新药),审评报告数据让中药界的从业人员无地自容。
中药产业链长且复杂,监管要横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林业草原局、商务部、工信部、药监局、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卫健委、医保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于是便形成了政出多门的碎片化的监管。对此,胡季强认为,一项部门政策的出台只是考虑局部发展、局部管理,整个产业无序、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始终没有良方来解决,处于中成药的产业链上的企业同样疲于应对。
在中药产业领域来说,药材、饮片监管,一直是中成药全产业链上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农户种植分散、缺乏标准规范,缺乏长远规划。中成药不同于化学药,其药材的来源不同,产品的质量安全疗效就有可能不同。部分大企业从保证原料来源出发,开展集约化种植,但也只能解决部分自用药材。然而好药材生产出来的好药品,在招标采购中丝毫不体现优质优价的政策,这就使得药材的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种植缺少政策驱动,缺少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同时,胡季强也认为,中医院(科室)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比重及投入不足,中医人才匮乏,诊疗水平明显下降。
卫健委卫生统计信息显示,国内医疗资源西医医院与中医医院两者比例是6.8比1,西医大夫与中医大夫两者比例是9.4比1,2017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1.8亿人次,其中中医诊疗为10.2亿次,仅12.47%。在众多中医医院中,“望、闻、问、切”的传统中医诊病模式已经被各种化验、B超、CT等西医检测手段所取代。中医人才的培养、名老中医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迫在眉睫。
胡季强认为,如上这些困难和危机,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医药在医疗临床治疗中的价值地位,影响了中医药在百姓心中的认知与地位,影响了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
基于上述问题,胡季强建议,在国务院层面建立协调机制,在“一法一纲二规划”的大框架下,提出“中医药传承发展顶层设计”,合理调配涉及中医药全产业链管理的部门职能,最大限度减少“九龙治水”带来的监管空档和低效,提高监管的协调性和科学性。
同时,督促国家中医药局履行主管中医药工作的法定职责,依照《中医药法》给予其开展相关工作的充分授权,必要时可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督促卫健委、中医药局真正落实“中西医并重”的国家大政,充分认识中医药的临床价值,推进中医药临床路径制定工作,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严厉纠正粗暴对待中药的做法;督促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自然资源部、工信部、林业和草原局、药监局、中医药局、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中药材生产流通使用整顿”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中药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