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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医生的根源是医院牟利体制

“黑手”医生的根源是医院牟利体制

燕赵都市报 
     4个月前,大学生杨达死在房里。死前一天他因感冒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同和医院看病。小杨的死与医院有没关系?家属和医院闹上了法院。庭审中,原告出示了几份医院内部文件,让在场的人大吃一惊:医生对每个病人用药量必须“达标”,同时必须保证患者“回头”再看病,每个科室每月必须完成创收指标……“我打了多年医疗官司,这种文件还是第一次看到,”原告律师说:“如果说现在一些医院存在用药‘潜规则’的话,那这几份材料足以让‘潜规则’浮出水面。”(12月6日《今日早报》)

  据报道,这家医院的几份内部文件,不但明确列出了医院对医生用药的“特殊要求”,还有奖金考核办法:每个科室都有月度经济指标考核,激光美容科最高8万元,男科、妇科都是3万元,内科两万元,其他科室4000元-8000元不等,超额部分则有2%的奖励。不仅如此,还对医生进行“单体消费”(每位医生在一定时间内给平均每个病人的用药量)、“人次消费”以及复诊(次)、接诊成功率等指标的考核管理……医院这般“治病救人”、“生财有道”,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到震惊和愤慨。显然,这样的医院,于患者而言,它已不是康复之地,而是一个设下重重陷阱的“屠宰场”。

  当前,医患关系较为紧张,每每有人指责医院无良无责时,总有医院觉得委屈,认为人们冤枉了它。可是,对于宁波市海曙区同和医院的以上做法,这些“委屈者”又将作何解释呢?老百姓看不起病,吃不起药,这成了当下一种最普遍的恶劣现象。一个简单的感冒,甚至拔一颗牙,要花一两千元才能治愈。试问,这些医院以及医生,尽职尽责了吗?患者利益至上了吗?海曙区同和医院存在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相反,在医院这种“生财之道”下,患者变成了刀俎下充满痛苦的“鱼”“肉”,任由医院宰割。毫无疑问,这才是恶化医患关系的重要原因所在。

  按照现行医疗体制,目前患者使用什么类型的药,用多少,选择怎样的治疗方式等,权力几乎完全掌握在医院医生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院不仁不义,不但不规范管理,强化医生的义务和职责,反而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冠之以效绩考核等名目,强迫医生将黑手伸向患者,那无疑是谋财害命。

  更让人感到忧虑不安的是,面对医院的这些胡作非为,我们的外部监督不是严重匮乏,就是形同虚设,再加上医疗纠纷这种事情,带有较强的专业性,一般患者往往难以拿到十足的铁证跟医院较真。这些又反过来助长了这类医院胡作非为的胆量,值得引起注意。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很想知道的是,我们何时才能有一个有保障的就医环境?我更想知道的是,在我们身边的众多医院中,还有多少像宁波海曙区同和医院这样把患者当成纯粹牟利对象来“宰”的?在一起充满悲剧的医疗纠纷下,同和医院的胡作非为得以曝光,可是,在我们身边,类似的“同和”,不仁不义之举能否得到曝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