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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管理新政出台 涉及河南不少药企

河南是公认的医药大省,有各类药品生产企业300余家。其中,不少药企的多个产品均在发改委公布的533种低价药品清单之中。
 
  有人形容,此次发改委出台的低价药管理新政将给这些救命药、低价药生产吃下一粒“速效救心丸”。药企和医疗机构怎么看?这项新政策真能发挥出速效救心丸的功效吗?
 
  我省不少药企有产品在清单中
 
  河南是一个公认的医药大省,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数据显示,我省有各类药品生产企业共计300余家,药品批发企业同样有300多家,而记者了解到我省这3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不少都生产的有低价药。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国家发改委在发布《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他们第一时间将生产的药品与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进行了比对,最终确定该公司有102个品种的药品在发改委公布的533种低价药品清单之中,其中西药部分90种药品,中成药部分12种药品。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辅仁药业也是中国制药企业中生产低价药品较多的制药企业之一。不过,该负责人还说,其中的部分低价药品他们此前已经停产了。
 
  记者从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也有近三十种药品在发改委发布的低价药品清单中,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坦言,像丹参丸(片)、脑血康等治疗心脑血管病的部分低价药品目前存在阶段性不生产的情况。
 
  【药企】
 
  低价药回归还得保障医院使用
 
  低价常用药屡遭弃产,在业界已是常见的事情。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外省一家曾生产他巴唑的药企,当询问起他巴唑停产的原因时,对方只是简单地说了句“生产这药不赚钱”,便挂断了电话。
 
  辅仁药业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低价药的价格太低,而企业生产低价药的成本已接近零售价甚至有些时候是高于零售价的,这样一来生产出来的低价药便不赚钱了甚至还要赔钱,所以很多药企便开始逐渐放弃低价药生产了。
 
  “生产同样的低价药,辅仁等一些大的药企和那些小点儿的药企相比,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上的要求都要更严格,相对应投入的成本也便更大,企业的利润也会相对低一些,时间一长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便低了。”
“这次我们公司这么多产品都在低价药品清单里面,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相关药品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对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不过,辅仁药业的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低价药能不能回归市场,还得看接下来如何进行招标,以及怎么保障医院使用的问题。
 
  【医院】
 
  以药养医医院更愿意选用贵药
 
  同样的,因为利润低,医院方面也多存在不愿用低价药的情况。
 
  郑州本地一位不愿具名的医院医生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医院还处于“以药养医”的现状,这些便宜药就是进了医院,也只能平价销售。“没了利润,医院便不愿意用,转而选用更贵的替代药和进口药等”。
 
  据介绍,目前我省除40个试点县(市)共52家综合医院全部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外,不少医院还是实行药品加成政策,药品从供应商到患者手上,有15%的加成。这意味着,药品价格越贵医院分成收入越高。
 
  例如,每瓶100元的药加成15%,医院能赚15元,而每瓶1元的低价药哪怕加成100%,也只能赚到1元。“一般都是500元以内的药品加价15%,500元以上的药品加75元钱。”该医生介绍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还将针对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政策,确保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同时他还指出,低价药品和高价药品之间存在一定替代关系,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同样,也有利于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
 
  声音
 
  新政不是“速效救心丸”
 
  “政府放开低药价,究竟能不能改变目前医院不愿用、药企不愿生产低价药的状况,关键在于医院和药企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一定的保障。”中原工学院经管学院教授王志敏认为,发改委的这项新政策积极性是有的,但对拯救低价药而言,并不是“速效救心丸”。
 
  王志敏表示,对于药企而言,如果不能为他们保留合理的利润空间,就难以真正调动其生产积极性。而对于医院来说,在“以药养医”机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如果没有一定的利益补偿,医院和医生主观上不愿意使用许多低价经典老药。
 
  建议
 
  加快医改
 
  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
 
  “要改变低价药‘叫好不叫座’的问题,一方面需加快医改,让医院愿意采购、医生愿意开方。”王志敏表示,当前来说应设法调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药品采购也应增强医疗机构的参与度,以优惠价格鼓励医院批量采购低价药,以优质服务确保低价药配送及时到位。与此同时还需建立科学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避免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开药、检查、治疗等收入直接挂钩,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引导医务人员选用价廉质优的药品。
 
  而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低价药供应充分,可以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
 
  王志敏表示,针对部分竞争充分的低价药,在符合相关条件前提下让药企自主定价,从而调动其生产积极性。而对于那些用量较少的低价药,政府应该给予生产这些低价药的企业合理的“利益补偿”,通过“利益补偿机制”确保药企能提供足量的供应。而对于那些只有少数药企能够供应、竞争不充分的低价药,为了避免出现药价虚高现象,可以采取“生产成本加成”的价格。政府组织专业人士对药品的真实成本进行核算,最大限度减少流通环节,对药品的每一环节的差价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