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走廊医生兰越峰被职工代表大会举手表决解聘了。我无意讨论其中的是是非非,也不想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是否有权解雇职工。我想谈一谈兰医生揭露的过度医疗问题。
无需兰医生揭露,我也知道中国过度医疗严重。医疗管制必然产生过度医疗。
早期的管制理论暗含一个假设,就是管制者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他们认为市场人都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而一到政府、管制者,又变成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这显然是精神分裂的经济分析。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管制者仍然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
管制者必然具有抬高药价的激励。只有扭曲价格,管制者才有机会寻租获利。但是管制者不会抬高医价,因为医生不会把高于均衡水平的工资拿去回扣给管制者。即使医生愿意这样做,也由于医生分散的缘故而在实践上不可行。管制者会对药品生产和进入市场诸环节进行管制,并且抬高药价。药商则拿高出均衡水平的价格进行行贿以获得许可。这样做也能得到公立医院管理者的支持。由于公立医院的管理者不能合法分享医院利润,他们与医院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也需要从中寻租。这样,抬高药价的做法在实践上就有了可行性。
但总医疗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不能改变;抬高了药的价格,就必须压低医的价格。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药养医”模式于是产生了。“以药养医”就是高药价、低医价的直接表现。
药的价格随着时间推移,会因为国际比较而变得透明,管制者就会面临公众要求降低药价的压力。但厂商与管制者有规避的办法。厂商不停用旧的成分生产新名字的药,而新药又总是能得到管制者批准。这样,我们就在中国观察到,不断有昂贵的治疗用旧药也能治疗的病的新药,可是却少有能治疗用旧药不能治疗的病的新药。实在没有办法这样做的怎么办?医院就给你过度用药。这就是在中国广泛存在的过度医疗:用昂贵的新药给你治便宜的旧药也能治好的病;用超过实际需要的药给你治病。在国外,感冒发烧是不可能给患者输液的,但在中国这事习以为常。因为中国的滥用抗生素,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公害了。
如果没有管制者对于市场准入的限制,那么抬高药价就没有可能性,以药养医、过度医疗也就不会发生。张医生过度医疗,可是如果有李医生跟他竞争,不搞过度医疗,患者不就都跑到李医生那里去了吗?甲医院过度医疗,可是乙医院跟他竞争,不搞过度医疗,患者不就都跑乙医院去了吗?这就是为什么价格管制一定有进入管制跟在后面的道理。
如果允许自由开诊所行医,医疗市场充分竞争,那么过度医疗决不可能发生。我曾在西湖边的龙井村吃饭。点菜的时候,服务员告诉我:“先生您点半只鱼就够了,吃了不够再点。”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商家不过度卖鱼呢?读者朋友要知道,那地方是旅游观光之地。如果在小区吃饭服务员这样提醒,可以理解。在旅游观光之地,服务员也这样提醒,可见竞争激烈。
回头再来说医的价格被压抑的后果。医的价格也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供求关系不变,那么价格就不会变。人为把明处的、合法的收入压低了,暗处的、非法的红包就必然会出现。红包的出现,恰恰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医生的合法收入被人为压低了。红包并非医生道德沦丧,而是管制压制了医价。我们不能指望医生不追求收入最大化,却追求技术最好化。至少不能指望所有医生都不追求收入最大化,却追求技术最好化。如果我们平心静气,客观理性,那么我们就得承认,在管制下中国医疗技术还有大进步,红包功不可没。
市场并非完美,然而政府更有可能失灵。并非完全否定政府管制,但是必须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