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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53种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甘肃省253种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的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兰州召开。甘肃省卫生厅厅长刘维忠代表甘肃参加北京主会场会议,向全国介绍我省中医药工作先进经验。

  甘肃253种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据介绍,我省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在城镇医保落实了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住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即按低一级医院交起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的政策。新农合落实了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20%,起付线降低30%。各级财政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位补助标准提高至同级综合医院床位补助的1.5倍。省财政每年预算6000万元,以奖代补床位补助的形式引导省级9所医院治理过度医疗,发展中医药。将疗效确切的253种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调剂使用并纳入报销范围,其中综合医院有89个品种,占35%。
 
  甘肃省中西医联合抢救率达到100%
 
  我省建立规范运行机制,全省县以上综合医院成立中医管理科,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做到门诊有中医科、中药房,住院部有中医病床,床位数达到医院总床位数的5%以上,并配备开展临床工作必需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人员。同时,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师,设中医综合治疗室,与中医临床科室建立协作机制,中医师每周到西医科室查房2次,使住院患者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50%以上,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急危重症的作用,使中西医联合抢救率达到100%。
 
  省人社、卫生厅发文,将现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设置的中医药专业技术岗位统一更名为中医药岐黄技术等级岗位,分为十三级,明确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内,中医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至少设置60%的岐黄技术等级岗位,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至少设置10%的岐黄技术等级岗位。
 
  中西医联合抢救等6项指标纳入等级评审
 
  我省将开设规范的中医科、中药房、中医病床、中医综合治疗室,开展中医会诊查房、中西医联合抢救等指标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实行一票否决。目前,甘肃建成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7个、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9个。全省97%的综合医院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门诊人次明显增长,医患矛盾显著减少。在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正宁校车事件、甘肃岷县地震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员救治中,综合医院坚持中西医结合救治,使伤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诊治,赢得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肯定。201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甘肃为全国唯一一个“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